“2016监管年”证监会涉诉43起 今年保持监管高压

来源: 新京报 2017-01-21 0 次浏览

“2016监管年”证监会涉诉43起
连创三年新高,主要包括信息披露、编造虚假信息、大股东违规减持等;2017年证监会将保持“监管高压”
新京报讯 (记者王全浩)对A股来说2016年是一个监管年,在证监会保持对资本市场高压监管的态势下,证监会涉诉案件也在增加。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月20日透露,2016年此类案件达43件,连续三年增长并创新高。

去年证监会胜诉16件败诉2件

证监会表示,随着证监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,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涉诉数量增长明显。面对行政处罚诉讼多发、高发的态势,证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司法审查,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。

从起诉的企业来看,去年11月23日,创造了1001份议案的ST慧球发布公告称将起诉证监会,因造假上市而被退市的欣泰电气也在尝试“翻盘”,在今年1月3日的公告中称,将继续起诉证监会。除此以外,起诉证监会的企业还有大智慧、风神股份、九润管业等。

起诉原因则较为复杂,根据证监会的披露,证监会涉诉案件呈现多样化、新颖化趋势,案件类型既包括信息披露等传统案件,也包括编造传播虚假信息、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减持股票等历史上首次涉诉的新型案件。

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称,2016年法院对涉及证监会行政处罚的24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,其中胜诉16件,原告主动撤诉6件,一审败诉2件(涉及同一处罚决定)。对一审败诉案件,证监会已依法提起上诉。张晓军认为,“证监会行政处罚应诉结果表明,证监会行政处罚经得起司法审查的检验。”

“行政处罚多采取顶格处罚”

证监会高压监管的态势在去年年初就已确立。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:“在行政处罚案件中,执行部门往往多会采取顶格处罚。”而多位券商人士则告诉新京报记者,“过去一年他们面临很大的监管压力,都很紧张。”

进入2017年,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。张晓军表示,证监会将继续坚定推进依法从严全面监管,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。以“法立,有犯而必施;令出,唯行而不返”的严格执法,为证券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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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:IPO审核涉亲属全面回避

新京报讯 (记者王全浩)1月20日证监会公布了2017年1号、2号公告。内容包括,细化IPO审核履职的回避制度;进一步规范了发行审核工作的接待方法。证监会称,“修订后的两个规定从严并细化了涉及亲属的回避事项,做到制度上不留死角。”

涉配偶父母子女均应回避

具体来看,证监会称此次新修订的回避制度,回避范围更加严格。涉及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及其配偶等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任职的,无论其职务高低,均应回避。对于其他相关亲属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,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,无论其从事业务是否与发行业务直接相关,均应回避。

此外,对于再融资申请企业,增加亲属为持股5%以上的股东,审核工作人员也应回避。

据了解,发审委是中国证券发行审核的核心部门,它直接决定企业能否进入资本市场,发审委在坊间也被称为“造富工厂”。

公开资料显示,发审委委员的组成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,其中就包括了律师、会计师等外部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。

“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”

一位参与报审的券商人士称,虽然证监会明令禁止拟上市企业和发审委委员之间私下接触,但很多企业都会试图“做工作”,工作手法更是多种多样,此外选择“有关系”的中介机构做“保护”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。2015年落马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,其妻子胡蓉晖此前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

1月20日证监会公告称,将规范发行审核预约接待工作。其中反馈意见重大问题、咨询重大政策和审核标准、需要当面沟通的特殊情况,可以当面沟通;其他问题鼓励通过电子邮件、电话形式沟通。同时要求,双人接待、不得私下接触;与发行审核无关的来访,是明确不属于需要接待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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